全国检察机关近十余年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不批捕16万人

  本报讯(记者薛应军) 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就近30年来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成果进行了简要通报。2003年至2015年,全国检察机关经审查不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16万余人,不起诉5万余人;经审查批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92万余人,起诉108万人。共开展社会调查6万多人,落实合适成年人到场22万多人,申请法律援助15万多人,开展亲情会见4.8万多人,决定附条件不起诉1.1万多人,进行犯罪记录封存12万多人。

  最高检办公厅主任王松苗在发布会上介绍称,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经过萌芽、探索、发展、深化4个阶段,30年的发展已取得了显著成效。既有力地保障了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又初步形成了未成年人检察专门工作体系、模式,丰富完善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和司法制度,还探索发展了一系列办理未成年人案件特殊诉讼程序和制度,建立健全了未成年人保护执法工作衔接配合机制和社会化工作体系等。截至今年3月,全国共设立有编制的未成年人检察专门机构1027个,在公诉部门下设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专业办案组1400多个,7000多名检察人员奋斗在未检工作一线。

  另外,发布会还通报了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优秀品牌,包括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安区检察院“冬梅姐姐”团队等5个未检优秀团队,以及上海市浦东新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案件刑事检察处处长张宇等5位未检先进个人,并发布了10个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