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公安厅开展打击“盗抢骗”专项行动
本报讯(记者王萍 □范雪慧 陈蔷薇)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以下简称自治区)公安厅召开全区公安机关打击“盗抢骗”犯罪专项工作会议,为期3年的专项行动在全疆拉开帷幕。会议要求,对每起“盗抢骗”案件进行全链条打击,涉案赃款赃物要一追到底,尽最大可能挽回人民群众损失。
当前,“盗抢骗”侵财性犯罪案件居高不下,是社会治安的突出问题。2015年,新疆全区所立“盗抢骗”犯罪案件占全部刑事案件总数的85%。“盗抢骗”犯罪活动既有“高发、低破、追赃少”等全国的普遍特点,也有盗窃案件占比更大、盗窃牲畜案件较多、前科人员作案占比更高等区域特点。
自治区公安厅要求各级公安机关在此次专项行动中动员全警参与,抓好如实立案,强化追赃挽损,强化证据意识,提升破“小案”的能力。在此次专项行动中坚持“一个中心”,突出“两个重点”,即突出乌鲁木齐、昌吉回族自治州、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4个重点地州和影响较大的重点“盗抢骗”案件,确保专项行动“一年初见成效、两年迈上台阶、三年实现目标”。
据悉,此次专项行动将以跨区域系列团伙犯罪、地域性职业犯罪群体、销赃犯罪活动、街面犯罪和惯犯累犯为重点,破获一大批犯罪案件,摧毁一大批团伙,惩处一大批犯罪嫌疑人尤其是惯犯累犯,严厉打击盗窃、抢夺、诈骗和销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活动,全力遏制“盗抢骗”案件上升势头,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良好社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