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入第三方,找出权力瑕疵”

 “第二届网络司法拍卖研讨会”专家学者代表发言精选

 

 蒋勇(北京天同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

  网络司法拍卖,虽然加了司法两个字,实际上就是拍卖,说到底就是网络交易。网络交易最重要的,会涉及两个话题:交易撮合、价格发现。交易撮合方面我们看几个点:买方、卖方、渠道、标的物4个点。    

  在交易撮合方面,我们更关注的是效率的提升。淘宝是不是唯一的平台呢?应该不是。为什么?因为渠道本身,只是我们法院利用的一个对象,淘宝有它的优势,但是淘宝也有它的劣势。比如说,淘宝在垂直领域的交易方面,其实并不是这个互联网的唯一。

  根据不同品类,选择不同渠道,或许是未来法院更长期的发展过程。

  关于标的物瑕疵问题,传统的拍卖公司在瑕疵规避问题上,是会比互联网平台在目前阶段做得有可能好一些的。但是,因为本身瑕疵保证的问题,其实是可以通过两大方面来解决的。

  最容易解决的是表面瑕疵。未来的远程技术,尤其现在多维视频的技术,还有现在正在发展的虚拟现实技术,简直可以让你身临其境。

  但是更重要的是权力瑕疵,这跟“网拍”没关系,原先也有这样的问题。这些问题怎么办?一要引入第三方,权力瑕疵谁能找出来?律师啊,律师天生就是做尽职调查的。二要接入更广泛的数据共享体系,房产是不是归你?房产局的数据能不能接进来?银行的征信系统信息能不能接进来?工商数据能不能接进来?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