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法学会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协会)召开一届二次理事会议

  本报讯(庆研) 318日,黑龙江省大庆市法学会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协会)一届二次理事会议在大庆市高新区法院召开。会议全面总结了研究会(协会)上年度在学术研究、预防青少年犯罪等方面所取得的成绩,并对今后的工作进行部署。会议由大庆市法学会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沙继奎主持。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部分理事的决定》《协会各专业委员会设立及组成人员名单》《关于进一步构建青少年犯罪社会化预防帮教体系的倡议纲要》,并选举增补了理事会部分理事。随后,对近两年来为推进预防青少年犯罪理论研究、为研究会(协会)开展活动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了表彰,并为37名特邀心理咨询师颁发了聘书。

  大庆市法学会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协会)会长何文平在讲话中指出,自2014529日研究会(协会)成立以来,“两会一基地”在近一年零十个月的发展历程中,取得了一定成果,初步建立起全市青少年犯罪预防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的新高地,填补了体系、机制、组织上的空白。理事会组成人员立足本职,通过援助、维权、帮扶、矫正等系列工作的开展,融汇社会、学校、家庭等多方力量,形成了协同配合、积极参与、共谋良策的工作格局,整合构建起“多位一体”的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体系,形成良好的发展态势,广受赞誉。

  何文平总结说,两年来,全市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何文平还就进一步开展好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作出部署。她表示,青少年犯罪预防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预防帮教工作要切实加强体系化、流程化、信息化、效能化建设。她指出,今后工作要重点在强化平台搭建,充分发挥协会组织优势;强化导向作用,充分发挥调研宣传职能;强化主体责任,充分发挥成员单位合力;强化渠道建设,充分发挥社会企业力量;强化长效模式,充分发挥机制体系作用等5个方面下功夫,将“政法一条龙”机制进一步向政法和社会两条线相互衔接的网格化机制转变。

  会议审议了《2016年预防未成年犯罪研究调研课题规划》,并进一步明确了撰稿人、责任人,以及完成时限等相应要求。会议还针对未成年犯实行定向定人帮教,“托起明日的朝阳”工程实施提出倡议,倡导对失足未成年犯判后实行“五对一”帮教预防,使其时刻不脱离帮教体系,达到无缝隙有效衔接。

  会后,与会人员参观了高新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未成年人关爱基地和“圆桌”审判法庭。黑龙江省大庆市政协原副主席、大庆市关工委副主任李长荣,研究会(协会)会长、副会长以及研究会(协会)理事会成员、拟增补理事会成员近90人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