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稳步推进

已发现案件线索703件,办理诉前程序案件325

  本报讯(记者薛应军) 31日,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福建省明溪县人民法院对福建省清流县人民检察院诉该县环保局对刘文胜非法收集、贮存、焚烧电子垃圾的行政执法行为违法案进行公开宣判,一审判决支持了检察机关的诉讼请求,确认清流县环保局对刘文胜非法收集、贮存、焚烧电子垃圾的行政执法行为违法。

  据了解,自20157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作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检察院在部分地区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的决定》、授权北京等13个省市检察机关开展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以来,试点地区已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703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554件,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49件。以案件范围划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450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153件,国有资产保护领域86件,食品药品安全领域14件。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的案件线索占全部线索的64%

  截至目前,检察机关已通过检察建议等方式办理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325件,其中民事35件、行政290件。经过民事公益诉讼诉前程序的35件案件中,相关社会组织提起公益诉讼的有6件,回复不提起公益诉讼的有10件,辖区内无符合条件社会组织的有19件。经过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的290件案件中,相关行政机关纠正违法或履行职责的有224件。

  经过诉前程序,对于没有适格主体或适格主体不起诉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和行政机关逾期未纠正违法或仍怠于履职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山东、贵州、江苏、福建、安徽、广东、吉林、湖北等省检察机关已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案件12件。其中,包括吉林省白山市检察院因江源区中医院违法排放医疗污水而江源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不依法履行职责而提起的全国首例行政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另外,截至目前,最高检已先后印发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方案》《关于开展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的通知》《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实施办法》等对试点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