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遏制“网络谣言”需要双管齐下
网络谣言已经成为网络世界里的超级“病毒”,极易刺激一些网民的阴暗心理,对于人们的是非判断、诚信观念、道德品质以及资讯需求、审美情趣、文化心态等都会造成前所未有的冲击
今年春节以来,国家网信办持续重拳出击,依法查处网上违法违规行为,集中清理淫秽色情、虚假欺诈、有偿“代挂号”等违法违规信息,会同工信等部门依法关闭、处置违法违规网站百余家,并将相关重要案件线索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要求有关网站依法处置涉及群众日常生活、交通出行、食品安全、公共政策等谣言2000余条。有关网站对580余个违法违规公众账号和一批误导公众、影响恶劣的网络名人账号予以关闭、暂停更新。(新华网2016年2月29日)
互联网技术迅猛发展,为人们的信息沟通交流提供了广阔空间。但与此同时,许多无中生有、肆意恶搞的网络谣言亦频频出现,不仅严重污染了网络环境,扰乱了公共秩序,也败坏了社会风气,损害了公共利益和当事人的声誉。
网络谣言的出现,不仅玷污了网络文化环境,降低了互联网的公信力,更危及网络事业的健康发展。时下,网络谣言从造谣、传谣、信谣,形成一条信息“链条”,不仅损害个体,也危及社会。君不见,个别心理阴暗的网民,为谋取个人私利,蓄意抹黑、恶意诽谤,制造“阴暗新闻”;一些不负责任的网民,为跟风起哄,争当帮凶、推波助澜,传播不实谣言;不少网民为满足猎奇欲望,不辨真假、盲信盲从,相信网上谣言。
随着互联网的高速发展及手机、电脑的普及,网络逐渐成为人们离不开的工具。但在人们对互联网依赖程度加深的同时,一些有可能扰乱社会秩序、蛊惑人心的谣言也通过互联网大肆传播。如近期出现的“上海女孩逃离江西农村”“东北村庄农妇组团‘约炮’”等网络谣言,更有一些网络谣言甚至引发群体性恐慌和群体性事件,给社会治理带来极大威胁。从这方面来说,去年11月1日起,刑法修正案(九)正式施行,将常见的利用互联网犯罪的行为纳入打击范畴,体现出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并契合社会发展需要。
不言而喻,网络谣言已经成为网络世界里的超级“病毒”,极易刺激一些网民的阴暗心理,对于人们的是非判断、诚信观念、道德品质以及资讯需求、审美情趣、文化心态等都会造成前所未有的冲击。此前,中国精神文明网等多家网站联合开展“网络十大不文明行为征集与评选活动”,10万余人参加投票,“传播谣言、散布虚假信息”被网民列为“网络十大不文明行为”之首。网络谣言污染精神家园,毒化社会心理,尤其对于认知水平和辨别能力不足的青少年来说,网络谣言的泛滥无疑会损害他们的身心健康,误导他们的是非观念、行为习惯和价值取向。
常言说“谣言止于智者”。虽说,网络谣言对于某些网民来说正如尼古丁之于烟民,会让受众产生一种深深的依赖症。但要对网络谣言做到标本兼治,首先要靠广大网民守法自律,文明上网,不信谣,不传谣。对受到网络谣言蒙蔽者来说,应善于在第一时间积极回应,披露真相,曝晒“造谣者”的险恶用心,让其臭名远扬。其次,对网站而言,应加强自律、严把关口,加强信息发布管理,不给网络谣言提供传播渠道。当然,“网上治谣”要想真正取得长效,还有赖于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尽快制定严管网络谣言的法律法规,对网络谣言的行为性质、责任认定、危害赔偿以及管理的主体、程序、监督等从法律上给予明确的界定。同时,更要依法管理,依法追究造谣者责任,鼓励帮助受害者拿起法律武器维护权益。一言以蔽之,要彻底铲除网络谣言滋生的土壤,不仅有赖于法律的约束力和震慑力,更有赖于社会透明度的增强和广大网民素养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