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法院荣获全省司法规范化建设先进集体
本报讯(□詹保余) 近日,在陕西省法院司法规范化建设先进法院评选活动中,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法院获得司法规范化建设先进法院殊荣。
2015年是陕西省法院确立的“司法规范化建设”年,莲湖法院切实落实省法院“司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的各项规定,牢牢抓住“学规范、查问题、纠违规、建机制”四个关键环节,具体开展了以下七项工作:一是制定《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司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实施细则》、“司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学习书目及“司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任务分解表,责任落实到部门。二是切实规范执法办案,认真开展“六查六纠”,查摆办案环节中不规范的突出问题,及时纠正完善。三是推进审判委员会改革,修订审委会工作制度,明确审委会职责、案件研讨范围、委员权利义务等,将该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确有错误需要再审的案件及已形成或有可能产生社会影响的重大敏感、群体性案件等11类案件列入审委会研讨案件的范围。四是下放法律文书签发权限,切实做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各部门制定结案计划表,每位法官建立未结案件登记表,对未结案件逐一落实。五是集中开展刑事涉案财物处置工作专项检查、量刑规范化专项检查、执行案件专项清理、隐性超审限案件专项清理、庭审文书和案件质量“三评查”、诉讼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专项督察等活动。六是完善审判管理,强化流程管理,优化审判运行态势分析和质效评估,加大司法公开力度。七是严格监督问责,依法监督,严肃追责,增强干警自我提高、自我约束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