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着力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

  本报讯(记者任世民) 17日,内蒙古全区法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工作推进会在赤峰市元宝山区人民法院召开。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综治办主任陶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胡毅峰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陶建指出,近年来,全区各级法院运用综治理念、机制,大力加强与人民调解组织、行业调解组织、行政机关、仲裁机构等的联系和对接,积极推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为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满足群众多元司法需求、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促进提高社会治理法治水平作出了重要贡献。

  胡毅峰指出,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是实现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的强大动力,是促进社会和谐的重大举措,是缓解“案多人少”矛盾的有效途径,是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深入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事关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事关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事关人民法院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提高司法公信力。全区法院一定要从全局、战略的高度,全力抓好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务求取得新突破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