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试点检察机关已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案件5件

  本报讯(记者薛应军) 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推进情况。据统计,全国试点地区检察机关已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案件5件,且均已立案。

  截至201512月底,试点地区共在履行职责中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501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383件,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18件。以案件范围进行划分,其中环境资源领域313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118件,国有资产保护领域59件,食品药品安全领域11件。

  据最高检新闻发言人肖玮介绍,截至201512月底,试点地区已经通过检察建议等方式办理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245件,其中民事33件、行政212件。经过民事公益诉讼诉前程序的33件案件中,相关社会组织提起公益诉讼的有6件,回复不起诉的有9件,辖区内无符合条件社会组织的有18件。经过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的212件案件中,相关行政机关纠正违法或履行职责的有118件,尚未到1个月回复期限的有64件,逾期未纠正违法或履行职责的有30件。

  最高检民事行政检察厅厅长郑新俭答记者问时表示,民事诉讼法赋予民间团体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资格,检察机关将依照《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方案》,在诉前程序环节,充分发挥民间团体作用,依法督促和支持其提起公益诉讼,其中包括建议、支持符合条件的民间公益组织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郑新俭还表示,目前检察机关依然会对进入诉讼程序的公益诉讼进行严格审查,但当下不会提高门槛,“至于以后会如何,会根据试点进行情况及时总结,然后再确定。”目前,检察机关在公益诉讼过程中也遇到一些困难,比如:公益诉讼具体程序有待完善,与法院审理公益诉讼案件的关系需进一步理顺,队伍还不能完全适应公益诉讼办案新要求,公益诉讼中损害鉴定评估费用较大,该由谁来承担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