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满故意杀人放火申诉案开庭再审

  本报讯(记者薛应军) 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最高人民法院抗诉的海南陈满故意杀人、放火申诉案,1229日,由最高法指定的浙江省高级法院在海南公开开庭审理。浙江省检察院派检察官出庭履行职务,最高检派员予以指导。原审被告人陈满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19921225日,海南海口市上坡下村109号房屋失火,负责看管房屋的钟某在火灾中死亡。钟某死亡后,海口市公安局将陈满确定为犯罪嫌疑人,并对其逮捕,199311月海口市检察院对其提起公诉。1994119日,海口市中级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陈满死刑,缓刑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放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9年,决定执行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19941113日,海口市检察院提出抗诉。1999415日,海南省高级法院驳回抗诉,维持原判。 

  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20144月受理陈满申诉后,复查认为原审裁判存在错误可能,经最高检检察委员会讨论,认为该案“证据不确实、不充分,认定陈满故意杀人、放火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原审裁定认定事实错误,导致适用法律错误”。2015210日,最高检对陈满故意杀人、放火申诉案向最高法提出抗诉。2015424日,最高法指令浙江省高级法院再审。鉴于案情重大复杂,本案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