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高法发布十起环境侵权典型案例
本报讯(记者赵春艳) 12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今年最后一次新闻通气会,向社会公布10起环境侵权典型案例。此类案例对人民法院公正审理环境侵权案件提供了一定的示范和指导,促进了案件裁判尺度的统一,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据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王旭光介绍,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树立环境侵权诉讼精品审判理念,通过审理典型案件并定期公布典型案例,发挥环境侵权诉讼的评价指引功能和政策形成功能,引导社会公众依法维护环境权益。2015年1月至11月,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受理一审环境资源民事案件50331件,其中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案件2595件。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自2015年1月施行以来,贵州、山东、江苏等15地法院共受理环境公益诉讼案件48件,其中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45件(包含检察机关提起的2件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审结17件;受理检察机关提起的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件3件,审结2件。
王旭光指出,此次发布的10个案例,包括对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主体资格的判断、生态服务功能损失的确定、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受理与审理等问题,还包括在普通环境侵权诉讼中界定环境侵权案件范围、适用环境侵权的归责原则、把握环境侵权举证责任分配和证明标准、合理准确界定数人侵权的责任分担以及专业技术问题的判断方法等问题。通过人民法院对环境侵权案件的审理,正确认定侵权责任,运用科学手段固定证据,及时保障受害人的合法权益,解决了实践中环境侵权案件的审判误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