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浙江省成立合作社与农民权益保障研究中心
本报讯(记者孔令泉) 12月8日,浙江省法学会合作社与农民权益保障研究中心在嘉兴学院成立,计划用5至10年的时间建成在国内具有较大影响的合作社治理与农民权益保障的科学决策智库,成为该研究领域在全国有一定影响的学术研究基地、全国性文献信息基地和行业性人才培训与学术交流基地。
据浙江省法学会党组成员、专职副会长陆剑锋介绍,该研究中心旨在进一步整合合作社经济与农民权益保护方面的相关研究力量,形成人才集聚效应,力求在该研究领域取得突破性成果。并从制度层面引导和构建以合作社为主体的,符合我国农村发展实际的农业生产组织形式,切实完善农民权益保障机制。
该研究中心的主要任务是,以合作社法治、农民权益保障和基层社会治理等为研究对象,围绕合作社的基础理论、全面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合作社的典型形式和新常态、农村土地利用与资源环境保护、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村司法与农民权益保障、农村社会治理、农村社会组织规范与引导、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等问题进行多视角、多学科交叉研究,为完善立法和政府决策提供有建设性的意见和方案。
该研究中心以嘉兴学院文法学院及城乡一体化研究院为依托,内设学术委员会、顾问委员会,实行主任负责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