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东盟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签署《联合声明》
提出5个方面工作重点 第十届会议将在老挝举行
本报讯(记者薛应军) 日前,第九届中国—东盟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在广西南宁闭幕。与会各方共同签署《第九届中国—东盟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联合声明》,表明了共同打击跨国腐败犯罪的决心和立场,表达了在国际追逃追赃合作上达成的重要共识,并就今后开展务实合作提出了5个方面的工作重点。根据《联合声明》,第十届中国—东盟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将于2016年在老挝举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首席大检察官、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在会议结束时发表讲话,对中国政府积极推动反腐败国际合作的有关情况进行了简要回顾,并再次表达了中国政府严厉惩治跨国腐败犯罪的坚定决心。他说,腐败现象是人类社会一个危害严重的痼疾。加强反腐败国际合作,特别是深化国际追逃追赃合作,有利于各国各地区更加有效地惩治和预防腐败,也有利于实现各国人民对廉洁政府和廉洁政治的共同期盼。
曹建明在会上倡议,东盟各成员国检察机关,相互尊重主权,扩大合作共识;完善协作机制,深化务实合作;加强信息共享,深化人员交流。他建议,各成员国秉持平等互信、互惠互利原则,进一步增进反腐败国际合作共识,在相互尊重国家主权和司法管辖权的基础上,积极推动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合作。在《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等多边条约和双边条约的国际法框架内,完善反腐败国际司法合作机制,在遣返、引渡犯罪嫌疑人或罪犯,查找、追缴和返回犯罪资产等方面建立畅通有效的司法协助途径。及时通报监测、跟踪或掌握的腐败犯罪涉案人员流动、腐败资产跨境转移的数据情报,共享打击犯罪资源信息。通过定期联络、互派检察官交流访问等多种方式,深入开展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的检察业务交流和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