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慎重撤并乡村学校

   本报讯(记者邵春雷) 近日,记者从中国政府网获悉,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强调慎重稳妥撤并乡村学校,努力消除城镇学校“大班额”,保障当地适龄儿童就近入学。

  该通知要求,在优化教育布局,深化教育改革方面,各地要结合人口流动的规律、趋势和城市发展规划,及时调整完善教育布局,将民办学校纳入本地区教育布局规划,科学合理布局义务教育学校。

  通知强调,加快探索建立乡村小规模学校办学机制和管理办法,建设并办好寄宿制学校,慎重稳妥撤并乡村学校,努力消除城镇学校“大班额”,保障当地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加强义务教育民办学校管理。深化教师人事制度改革,健全城乡教师和校长交流机制,健全义务教育治理体系,加强留守儿童教育关爱。

同时,通知明确,要确保资金落实,强化绩效管理。各级人民政府要按照经费分担责任足额落实应承担的资金,并确保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县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县域内教育经费的统筹安排,保障规模较小学校正常运转;加强义务教育学校预算管理,细化预算编制,硬化预算执行,强化预算监督。要推进信息公开,强化监督检查。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将义务教育经费投入情况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