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西长治市检察机关以八项规定引领检察机关作风建设
中共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出台以来,山西省长治市人民检察院紧密联系检察机关工作实际,结合全市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以“三个到位”和“一严一早”为推手,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全面加强检察机关和检察干警纪律作风建设,全市检察队伍作风面貌进一步改观,工作纪律更加严明,检察工作成效进一步凸显。
配套制度到位
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之后,长治市院党组结合检察机关实际,研究制定了《长治市人民检察院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措施》,分别从扎实调研、联系群众、改进作风、精简会议、转变文风、强化服务、廉洁自律、严格督察八个方面制定了具体的措施和要求,使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具体的检察工作中更具有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在实践中又相继制定出台了“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六项禁令”“三个决不允许”及“坚决反对四风”等要求一系列配套的制度。如:《领导干部联系基层检察院制度》《关于会务接待工作厉行节约的若干规定》《机关日常管理十项规定》《警车管理使用规定》《检务督察暂行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领导干部纪律作风建设的通知》《关于加强节假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的通知》《关于实行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报备制度的通知》等等。
同时印制了《长治检察机关纪律条规手册》“红皮书”,将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三个决不允许”,高检院“禁酒令”“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以及省市院、市委、市纪委相关纪律作风规定印制成小卡片收录其中,便于干警携带,时时处处学习提醒。
宣传教育到位
在创建学习型机关的基础上,该院党组把纪律作风教育和廉洁从检教育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两个重点内容,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和检察廉政文化活动,使干警在潜移默化中自觉遵守八项规定和纪律作风的各项要求。
由长治市院纪检组、监察处组织宣讲团分别在市院机关和各县(市区)检察院举办“廉洁从检”专题讲座,范围覆盖了市院机关和13个基层院的700多名干警。
同时长治市院院开展了以“零违纪、零违法、零错案、零事故、零涉检进京访”五零为目标的平安检察院创建活动。该围绕中央“八项规定”的要求,采取“职能延伸、纪检渗透、管理互动”的方式,大力开展纪律作风专项教育整顿,教育引导全体干警在纪律作风方面遵章守纪、不触底线,在执法办案和办案安全方面依法履职、不越红线。
执行落实到位
在具体的贯彻落实中,长治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带头作用,为全院干警作出表率。严格按照市院制定的《领导干部联系基层检察院制度》,每个党组成员包1-2个基层院为联系点,加强与干警及当地群众的沟通、联系,及时了解基层实际情况,每月至少深入到基层2次,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在加强对分管部门业务指导的同时也把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
连续几年,长治市检察长工作会、检察官协会理事会、述职述廉会议、党风廉政会议都采取了四会合一的形式,既节省了会议时间,也节约了会议经费支出。使更多的时间和经费用于具体的工作落实中。目前该院下基层调研、办案,均能严格执行改进作风“两从简、一从严”规定,在本辖区内开展调研、办案等公务活动,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有关规定,全部在机关食堂或指定接待地点安排就餐。严格公务用车和警车管理,基本杜绝了公车私用的现象。
严督察早纠正
执行“八项规定”以来,长治市检察机关将纪检监督和检务督察的重点放到了工作纪律、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公款支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方面。出动督察组开展明察暗访近百次,时间范围涵盖了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所有重大节假日,及时发现和纠正了使用公务车辆手续不完备、节假日和夜间值班不规范、个别领导干部婚丧嫁娶未履行报备手续等苗头性问题,既保护了干警,也维护了检察机关形象。
长治市检察机关综合业务指标考核连续多年位列全省第一,连续10年以上未发生一起干警违纪违法案件,未发生一例重大办案安全事故。该院公诉处作为山西省唯一代表被高检院授予“全国优秀公诉团队”,控申处被高检院授予“文明接待示范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