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黔西县检察院生态案件诉讼监督工作成效显著

    本报讯(记者刘国彬 通讯员郭林 侯尚志) 为深入落实贵州省人民检察院、贵州省林业厅关于印发《严厉打击非法占用农用地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精神,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违法犯罪活动,依法保护林地等资源,切实保障生态环境安全,黔西县检察院积极依法开展诉讼监督工作,并取得了良好效果。 

    黔西县院党组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专项行动小组组长、党组书记、检察长卓英武传达了“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精神,并要求小组成员深刻领悟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专项行动的部署和要求上来,各部门相互协调配合、做好诉讼监督工作。

    加强对非法占用农用地等案件的打击力度,对全县非法占用林地等情况进行全面清查。对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案件,督促林业局等部门及时将相关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对于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成立的,及时通知公安机关立案。

    为了进一步完善、固定证据,黔西县院及时与公安机关进行沟通,在法律适用、证据标准上达成共识,公安机关立案后,黔西县院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指导公安机关收集、固定证据,确保案件能够快捕、快诉、快判,提高案件诉讼质量,保障诉讼实效。截至目前,通过诉讼监督立案查处的7起案件中,已起诉44人,有33人已获有罪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