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安顺市平坝区检察院开展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工作

    本报讯(记者刘国彬 通讯员 孙艳近日,贵州省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检察院在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行动中了解到该区十字乡大院村大院砂石场关闭后,未履行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义务,开采导致大面积的林地和农用地被破坏。

    为修复因采矿而受损的生态环境,平坝区检察院遂向区国土局提出《关于十字乡大院砂石场开展环境治理工作的建议》,建议国土局根据《贵州省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支取该砂石场已缴保证金用于环境治理恢复工作。

    平坝区国土局收到建议后,对大院砂石场开采后遗留的环境问题进行实地调查,将该砂石场的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申报为2015年省国土厅“矿山复绿”项目,委托有资质的地质环境监测机构编制环境治理实施方案,支取该砂石场缴存的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20万元,通过覆土、挂网、喷播撒草、种树等方式对采场边坡、土地植被等开展综合治理,目前,该治理项目已全部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