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00万债务成陪嫁”凸显担保乱象

    福建永安女孩小陈,大学毕业没有财务基础,却被一家担保公司聘用,工资每月3800元,工作三年多背上了9000万元的债务。原来2013年,公司成立一家空壳公司,要求小陈当一名股东,帮助在一笔银行贷款上签字。后因贷款未还被告上法庭。“这难道是我们家的陪嫁?又有谁敢娶她!”庭审结束后,其父亲老陈在法庭厉声质问银行的出庭人员。

    显然,对担保风险的无知,个人性格的软弱,对公司不合理要求难以分辨拒绝,使这名涉世未深的女大学生不但未能很好实现就业,还掉进“就业陷阱”,从此陷入了巨额债务的深渊,也导致个人信用、社会活动受限。而“9000万债务成女孩陪嫁”背后,凸显银行贷款担保不规范操作的乱象。

    没有财务基础,持的也是不入流的大学文凭,却被专事融资担保、财务流转的担保公司聘用,这本身就有蹊跷。担保公司本是替他人向银行贷款作担保,却“不务正业”另起炉灶,成立空壳公司,专门用于向银行贷款,也是不同寻常。故,除了公司的不负责任,小陈自身的懵懂无知,银行也难脱其咎。按照《银行法》《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担保法》等规定,银行在对外放贷过程中,为保护借贷资产安全,防止国家、企业财产不当流失,须对借款人、担保人的授信情况、借款资质、经营状况、还款能力、借款用途等,进行全面而严格的审查评估,杜绝盲目、随意放款,并严禁贪污受贿、利益输送、内外串通、套取和骗取贷款等违法犯罪行为。但显然,借款人是担保公司专门用于银行贷款的空壳公司,没有任何资产,套取银行贷款的用意和性质明显,小陈作为年轻大学生,更没有担保还贷能力,以股东身份签字担保,不过是借担保贷款的合法形式,让巨额贷款顺利发放。

    现实中,虽然要求不断趋紧,操作不断从严,但连环担保、互相担保,随意拉人头担保乃至忽悠、骗取不明就里的单位、个人担保,以通过银行放贷审查,但不顾借款人、担保人实质资信和还款能力的不当放贷现象,仍不时发生,一旦借贷人、担保人经营不善或资金链断裂,不但银行贷款难以收回,还会起连锁反应,借款人、担保人或联保人均陷入债务漩涡,导致企业、个人不良信用记录、融资受限、歇业倒闭乃至“跑路”现象。

    “女孩背9000万债务”,是银行贷款担保乱象的一个缩影,但借贷、担保手续齐全,银行不规范操作本身并不直接导致借款和担保合同无效,虽然其中不排除借款人与银行工作人员之间存有可能影响合同效力的“猫腻”,但这需要切实的调查和证据。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中,主要审查借款和担保事实本身的真实性,而民事上“担保就是负责”,承担连带责任或补充责任。因而在“证据为王”面前,法律的裁判将是无情的。小陈背着巨债,路在何方,是一个不容回避的难题和话题,拷问着冷峻的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