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法院成功执结20年“骨头案”

本报讯(记者张勇 □聂国华) 近日,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法院在与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法警的共同努力下,顺利执结一起长达20年的“骨头案”。

据了解,19947月,杨某、项某、沈某3人以浙江台州某装潢公司的名义在原南昌铝型材厂购买了价值43万余元的铝型材料,但仅付货款32万元,欠款112626.37元。此后的8个月中,南昌铝型材厂经电话、书信、派人去等方法追讨无果,遂诉诸法院。1995年,该院经济巡回法庭审理此案,并判决杨某、项某、沈某承担支付货款112626.37元。判决后,双方均未上诉,经申请青山湖区法院进入强制执行。2015年,青山湖区法院为清理执行积案,部署开展了“老案回头看”专项行动,最终该案得以顺利执结。  

据介绍,为破解执行难,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严厉打击“老赖”行为,青山湖区法院先后开展了一系列执行专项行动,取得了较好成效,极大地提升了人民法院的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