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版权局重拳打击网盘盗版
本报讯(记者张晓娜) 日前,国家版权局印发《关于规范网盘服务版权秩序的通知》。通知明确,网盘服务商应制止用户违法上传、存储并分享未经授权的作品。其中包括:正在热播、热卖的作品;出版、影视、音乐等专业机构出版或者制作的作品。 通知要求,网盘服务商不得擅自或者组织上传未经授权的他人作品,不得对用户上传、存储的作品进行编辑、推荐、排名等加工,不得以各种方式指引、诱导、鼓励用户违法分享他人作品,不得为用户利用其他网络服务形式违法分享他人作品提供便利。 通知强调,网盘服务商应当建立必要管理机制,运用有效技术措施,主动屏蔽、移除侵权作品,防止用户违法上传、存储并分享他人作品。应当在其网盘首页显著位置提示用户遵守著作权法,尊重著作权人合法权益,不违法上传、存储并分享他人作品。对于侵权用户,网盘服务商应根据侵权情形,给予列入黑名单、暂停或者终止服务等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