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安部交管局发雾霾天行车交通安全预警
本报讯(记者汤瑜) 秋末冬初季节,部分地区降水较为频繁,加之日夜温差较大,团雾大雾天气较多,一些地方雾霾天气频发,道路交通事故比平日易发多发,交通安全风险增大。10月16日7时许,沈海高速公路山东青岛境内北向南方向585公里加200米路段在10分钟内接连发生多车相撞事故,造成7人死亡、17人受伤;17日6时许,宁洛高速公路安徽蚌埠段195至197公里多个点段发生多车追尾事故,造成5人死亡,20人受伤。10月17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向交通参与者发出预警提示。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提醒交通参与者在雾霾天交通出行“三大风险点”需高度警惕:一是雾天增多加大事故发生几率。低温和潮湿是形成雾天的两个主要条件。当前,全国正逐渐进入秋末冬初季节,温度明显下降,早晚温差较大,部分地区降雨较多,正进入多雾天气,雾天发生事故几率较高。
据统计,近5年雾天事故近1/5发生在10月中旬至11月中旬,高于全年雾天事故月平均水平15个百分点。从时间上看,雾气多出现在夜间至清晨时段,由此导致的多车相撞事故主要集中在5时至9时。
二是车辆未及时降低车速易导致事故。深秋季节雨雾天气多变,雾在干旱地区一般持续1小时,在潮湿地区一般持续6小时。当车辆在高速公路行驶过程中遇到雾霾、能见度低时,驾驶人或因缺乏驾驶经验,或因盲目自信,不及时降低行车速度导致事故多发。雾天高速公路因超速导致人员伤亡事故比例较平日高7个百分点。
三是路面潮湿制动力下降易导致多车连环追尾。雾天路面湿滑、摩擦系数低,部分车辆跟车过近制动不及,容易发生多车连环追尾相撞的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