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政法大学改革法学实验班培养机制

  法学实验班改革是西南政法大学“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的重点之一,为此,日前出台了《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实验班运行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以往的法学实验班培养机制进行了大刀阔斧地改革,这不仅体现了学校在教育过程中为筛选人才所不断做出的努力与尝试,更表明了学校致力于通过调整法学专业实验班的运行模式来承接培养法律界优秀人才的决心,同时也是对国家依法治国战略的积极响应。

  西南政法大学教务处处长邓斌表示,法学实验班的改革分别是基于国家与教育部两大主体的要求进行的。从国家层面来看,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依法治国战略,西政法学人才培养模式必须要适应国家的战略需要;其次,在教育部2015年的工作要点中特别提到了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学校的法学实验班既是该计划的延续,也是具体体现之一。

  此次改革本着培养高质量人才的目的,不仅在选拔标准上进行了相应改动,同时还在多方面进行了大胆的尝试与探索。《方案》首先把选拔的组织者从以往由教务处代表学校统一进行选拔考试,转变为现在由法学专业的各个学院进行组织,教务处仅仅扮演宏观的指导者和监督者的角色;其次,根据招生规模,法学专业实验班的招生比例不超过各个学院大一年级学生数量的20%,充分发挥法学专业各个学院的自主性和管理的有效性;从学生管理上,以往实验班学生都是由教务处直接管理,投入的管理精力有限,而现在法学专业实验班根据人数由各个学院自主管理,可以充分发挥学院的各自优势,形成良性竞争。(陈灿 傅莜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