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间发生矛盾 家长如何应对
由于年纪小,心智尚在发育,孩子之间在相处过程中难免会出现摩擦、产生矛盾,需要老师、家长的合理引导。然而,在实践中,许多父母往往会过度地干涉孩童之间的关系。孩子之间出现矛盾后,家长应该怎么办呢?北京市房山法院法官解读几个典型案例,希望家长们引以为鉴,把握好“度”。
案例1:孩子打闹嬉戏
家长棍棒相向被判刑
孩子之间闹矛盾,双方家长不但没教孩子如何解决矛盾,反而用互殴来表达对自己孩子的“爱”。结果,其中一名家长的头部被棍棒打得头破血流,构成轻伤,最终被法院判决拘役3个月。
刘莉年仅7岁的儿子强强在楼下玩耍,旁边一个5岁的童童拿着水枪也在楼下玩耍。童童突然拿起水枪射向强强,两个小孩便在你追我赶中拉扯了起来。随后,童童将这一情况告诉了妈妈李某,李某一听,二话不说打了强强几下,强强委屈地哭了起来。
自己的儿子被大人欺负了,刘莉非常生气。当天下午6点,刘莉找到了童童的家里,与童童的外婆陈某、妈妈李某开始理论。很快三人扭打在一起。在扭打过程中,李某摸到旁边的一根木棍,抡起棍子打向刘莉,刘莉当场头破血流。经鉴定,刘莉身体所受损伤构成轻伤。李某被检察机关诉至法院。
刘莉在案件中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在法院主持下达成了调解协议,李某的亲属一次性赔偿被害人刘莉经济损失2万余元。法院审理认为李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拘役3个月。
【法官提示】
孩子之间的嬉闹,上升为家长之间的互殴,一时意气用事,导致母子分离3个月,让人唏嘘不已。近几年,孩子之间嬉闹产生矛盾,家长“护犊心切”双方互殴的事情可谓屡见不鲜。其实,幼儿之间没有真正的矛盾,“打架”现象绝大部分是为了不起眼的事情。在幼儿园里,孩子间都是非常真诚的,他们所谓的矛盾,无非是为了争抢某件漂亮的玩具,为了争着做值日生等等。在这种情况下,家长不妨和幼儿聊聊天,让孩子说说事情的缘由,告诉孩子处理问题的方法。家长要教孩子融洽地与别人相处。孩子受了欺负,大人通常会很气愤,但在气愤之余,一定要妥善地处理问题,帮助孩子顺利解决,为孩子做出好榜样。
案例2:8岁孩童两次上法院
只因父母别样的“关爱”
年仅8岁的睿睿虽然刚读小学二年级,但是小小年纪的他却已经行使了两次诉讼权利。第一次睿睿行使诉讼权利是成为法院的被告。上幼儿园的睿睿推了幼儿园一个小女孩一把,导致女孩摔倒在地,磕到了牙,双方家长发生争执,女孩的父母将睿睿诉至法院索要医药费等经济损失。第二次是近期的事情,睿睿在小区里骑自行车时,另一个小朋友欣欣跑过来要和睿睿一起玩。睿睿不答应,欣欣很生气,捡起地上的石头砸了过去,睿睿赶紧跑,一下摔到了腿。睿睿的父母把欣欣诉至法院索要赔偿。在法官的调解下,欣欣父母赔了800元,但是两个孩子从此很少在一起玩了。
【法官提示】
公民的人身权、生命权、健康权受法律的保护,幼儿作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享有完整的民事权利,其人身、生命、健康受法律保护。上述案例中,幼儿之间推搡、打闹致人受伤,作为监护人应该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而另一方监护人也应该因为自己存在监护过错减轻赔偿人的赔偿责任。睿睿在幼儿园打闹致人损伤,睿睿的父母在承担责任的同时,幼儿园作为孩子看护人也应该为自己未尽到安全保障责任承担一定的责任。纵观该案,睿睿妈妈看见自己的孩子受到别人责骂,虽然应该为孩子心疼,但不能因此大吵大骂,更不能因此拒绝赔偿别人损失,导致自己的孩子被诉至法院。另外,孩童之间出现矛盾后,家长在了解事情的原委后不要急于介入,而应该相信老师、孩子,让孩子自己学着解决;当然对于自己孩子给别人造成的损害,家长一定要及时赔偿,并赔礼道歉,为孩子做好“幕后保障”,不要因为自己的赌气行为,让小小的幼童经历一次又一次的“诉讼”。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