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举办江苏省首个公证法律援助制度新闻发布会

    本报讯(□沙一) 日前,江苏省苏州市司法局举行新闻发布会,向媒体和各界公众正式发布该省首个公证法律援助制度。

    日前,针对苏州市公证业务发展需要和群众关切,该市司法局与市财政局联合出台了《苏州市公证法律援助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并于8月正式实施。《办法》规定,因请求国家赔偿等九类公证业务可申请法律援助,农村“五保”对象等六类群体以及正在接受法律援助的受援人,办理法律援助事务需要的相关公证事项,也可以申请公证法律援助。《办法》的出台,意味着苏州公证法律援助正式纳入政府购买法律服务项目范围,由苏州市、县(区)两级地方财政给予经费保障,惠民力度在全国处于领先位置。

    据悉,以发布会形式介绍法治惠民新成果在苏州司法行政系统属首次。苏州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也均在上半年明确以分管副局长兼任新闻发言人、网络发言人,日常工作定期发布、民生重要问题主动发布的制度。

    “接下来,我们将积极探索互联网+法律服务模式,完善12348等服务平台,建立新闻发布会常态长效机制,利用好新闻发布会这一形式,让群众更直观地了解司法行政便民惠民举措,更为快捷地获取帮助。”苏州市司法局副局长阎鸿泰介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