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泰州海陵区法院三项举措完善审判委员会工作机制

    为顺应司法改革潮流,进一步合理定位审判委员会职能,提高审判委员会工作质效,江苏省海陵区法院将完善审判委员会工作机制,作为加强审判管理的重要抓手,充分发挥审判委员会职能,不断提高审判委员会研究案件的质量和效率。

    审判委员会一方面通过准确定位职能,缩小议案范围,除法律规定的情形及少数重大、疑难的具体案件外,仅讨论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将工作重心放在宏观工作指导上,实现“个案研究”向“综合指导”过渡,切实发挥法官、合议庭在审判中的主角作用,杜绝“审者不判、判者不审”现象的发生。另一方面,注重发挥审判委员会委员的法律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优势,承办大要案,积极为疑难复杂案件提供业务咨询,为合议庭讨论案件提供更多具有参考价值的意见建议。同时,规范运行程序,要求案件承办人员撰写审理报告,详细说明案情、争议焦点、合议庭各成员意见等,于会议三日前,连同填写好的《审委会讨论案件申请表》,交审管办统一报送审判委员会委员审阅,确保审判委员会委员熟悉案件时间充足,研究透彻,有效提升了审判委员会讨论意见的正确性与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