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司法部门签协同发展协议

涉监狱公证法治宣传教育和律师工作

  本报讯(记者邵春雷) 日前,北京市司法局、天津市司法局、河北省司法厅在北京签订了《京津冀司法行政工作协同发展框架协议》和《京津冀监狱工作协同发展框架协议》《京津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协同发展框架协议》《京津冀加强律师协调指导工作合作协议》和《京津冀公证工作发展框架协议》。

  据悉,《京津冀司法行政工作协同发展框架协议》是宏观指导性框架协议,其余四个协议(子协议)为统筹推进原则指导下,先行启动的四个合作领域。

  北京市司法局局长于泓源介绍,监狱工作协同发展框架协议中,明确提出建遣送罪犯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联动机制、三地监狱安全定期轮流互查机制等内容。比如协议中规定,对批准保外就医的非本地罪犯,特别是病情危重需在本地区社会医院治疗暂不能押送至居住地的罪犯,三地监狱管理局应加强协调,探索推进档案接收、看管看押等具体衔接的途径和方法。

  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协同发展框架协议中,提出三地要联合开通京津冀协同发展法治宣传教育专网,打造京津冀法治宣传媒体联盟,全面推动京津冀三地传统普法媒体和普法网站、微博、微信、APP客户端等新媒体的融合,充分运用“互联网+”时代理念,实现法治宣传教育在各级各类媒体领域的全方位合作。

  三地将密切关注京津冀协同发展所面临的重点难点问题,立足本省市功能定位,重点围绕生态环境保护、京津冀交通一体化、2022年冬奥会举办等重点领域、重大事件、重要节点,联合开展各类专项法治宣传活动。此外,三地还将建设京津冀普法专家资源库和志愿者队伍。

  律师协调指导工作合作协议中,提出三地司法厅()将深化跨区域联合执法合作,为律师异地办案创造良好执业环境等。三地律师管理部门建立长效联络机制、风险评估机制、律师行业协作和权保机制、加强律师行政执法和行业纪律处分协同合作等内容。

  公证工作发展框架协议中则提出三地将建立公证文书核查合作机制、人才联合培养机制等内容。如加强重大案情通报、案情委托调查等方面的协调配合;建立三省市公证行业基础数据互通机制,完善信息共享内容等等。

  据介绍,三省市司法厅局将联合成立“京津冀司法行政协同发展”工作协调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作为常设性工作机构,由三省市司法厅()分别确定一个部门具体负责;由三省()监狱管理局、戒毒局(教育矫治局)、司法厅()职能业务处室成立若干专项小组负责研究制定和推动落实相关领域的协同发展具体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