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把“入学体检”的选择权还给家长
有媒体近日报道,河南鲁山县教体局和卫生局要求,儿童上幼儿园必须到指定的鲁山县妇幼保健院体检,此举引发家长质疑。对此,教体局回应称,入园体检是政策要求,指定医院是考虑到该院比较专业。但由于考虑不周,导致儿童和家长排长队的问题,目前教体局已对体检做了调整。
开学在即,各种关于学生入学的话题也多了起来,而幼儿园“入学体检”只能到指定的妇幼保健院,其他医院体检无效,这是很多地方的共同做法,并非鲁山县独有。但是,此举不仅浪费家长和孩子的大量时间,还增加了家长的经济负担。
从法律角度说,指定医院作为“入学体检”的定点医院,实质上属于无效规定,并不合法。虽然地方卫生主管部门出台规定指定妇幼保健院作为儿童入园体检机构,但根据国家卫生部、教育部在2010年出台并施行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只是规定“儿童入托幼机构前应当经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托幼机构”,而且,只是要求“县级以上妇幼保健机构负责对辖区内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没有明确指定妇幼保健院作为入园体检的唯一医院。
教育部门不妨把这个选择权还给家长,这样,既可以方便孩子就近体检,又能减轻体检负担,还避免了体检当中的不正当竞争和利益交换问题,一举多得,何乐而不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