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邢台市男子贩卖亲生儿获刑

    本报讯(记者张君) 湖北人柏某自称家庭贫困,以7.6万元的价格将亲生孩子贩卖。812日,柏某因犯拐卖儿童罪,被河北省邢台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6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介绍买主的房东张某因同样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6000元。

  据了解,柏某的前妻去世后,他于2008年与同镇女子汪某再婚。2013年,小两口来到河北张家口一家铁矿当民工,年底时汪某怀孕。后来夫妻二人来到邢台一家铁矿打工,并在附近租房居住。因二人已育有3个孩子,无力再抚养这个即将出世的孩子,二人商量后决定孩子出生后给别人。

  201438日,3.8千克重的男婴出生,柏某、汪某二人便让房东张某帮忙找个好人家来抚养。9日,张某带着一男一女来到医院,支付柏某、汪某7.6万元后将孩子抱走。今年23日,根据群众举报,回湖北老家过春节的柏某被当地警方抓获归案,随后被押回案发地河北邢台县。

  2015812日,邢台县人民法院审理后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