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苍梧县艾滋病被告人的特殊庭审

  本报讯(记者罗宗明 通讯员唐丽华) 2015812日,一个庄严的国徽、一张简易的桌子,苍梧法院和检察院数名工作人员,在大坡镇交村村委会的办公室中,组成了一个特殊的法庭。苍梧法院刑事审判庭对被告人黄某涉嫌贩卖毒品案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进行了开庭审理。

  被告人黄某身患艾滋病,在开庭审理前就已卧病在床,无法正常行走。考虑到被告人的身体情况,从充分保障被告人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刑庭庭长与检察院公诉科负责人进行沟通,辗转联系上交村村委并告知其相关情况,经过多方协商、妥善安排,最终将法庭设在了被告人居住地的村委会办公室。

  10点准时开庭,法官和公诉人员纷纷落座,形容枯槁的黄某随后也由法警带上法庭。刑庭钟庭长留意到被告人精神状态不佳,特地在开庭前告知黄某:“如果在开庭的时候感到不舒服,可以申请暂停庭审。”整个庭审过程中,法官们都留心注意被告人黄某的精神状态和肢体动作,发现其稍有痛苦不适的表现,就会关切询问被告人是否需要休息。

  庭审刚进行到举证环节,法庭突然陷入一片昏暗,村委会工作人员告知法官们短期内恢复不了供电。停电使得庭审的举证、记录等工作难以开展,但考虑到延迟庭审不利于被告人及时、专心治病,担心将间接导致被告人的病情恶化,在询问了被告人黄某的意见之后,法官和公诉人一致同意继续庭审。于是,法官耐心地对案件的证据进行一一宣读和提问,书记员则用纸笔认真地记录下后续的庭审情况。看到法官们顾及自己的特殊情况而坚持开庭,被告人黄某惭愧地低下了头,坦承了自己的罪行。最终,整个庭审得以有条不紊地进行并顺利结束。

  一个特别的被告人,一场特殊的庭审,整个开庭审理的时间虽不到一个小时,却充分彰显了苍梧法院司法为民、司法便民的人文情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