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必苛责“情人节不办离婚”
一年一度的七夕又来啦!福州市鼓楼区昨日消息,为了便于七夕当天的结婚登记,8月20日只登记结婚不登记离婚。
表面上看,七夕“情人节”不办离婚登记,是民政部门对离婚自由的限制,这也让民政部门承受了不少舆论吐槽的压力,但客观地说,这实际是民政部门应对“情人节结婚潮”的变通之举,也是无奈之举,并非刻意要将欲离婚者拒之门外。只不过客观上是形势需要所“逼”,主观上也没有限制离婚的故意,因而简单质疑、批评民政部门限制离婚自由,违反婚姻法,有失公允。
事实上,一年一度的七夕,相对“2·14”西方情人节,是传统的“中国情人节”,在这寓意爱情、浪漫、幸福的美好日子里,许多人扎堆结婚,目的就是图一个良辰吉日,为自己祈福,营造浓浓的爱情气氛。以至于每逢“情人节”,登记结婚的人数就“爆棚”,甚至是平时的十数倍。民政部门考虑到这一旺盛需求,为了尽量让新人们都赶上“好日子”,在这一天常常要抽调人手、加班加点,忙得连轴转,非常辛苦。而这背后,满载了付出与善意。
因而,民政部门情人节“只结不离”的苦衷和善意应可理解,只要做好事先的通知预告工作,不让少数欲办离婚登记人士跑冤枉路,也就不必苛责,而应给予必要的理解乃至认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