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男子携危险品乘车被举报北京警方奖励好市民
本报讯(记者汤瑜) 8月16日,记者从北京市公安局获悉,8月12日下午,市民刘女士因向警方举报涉恐涉暴线索从北京市公安局反恐总队民警手中接过8000元奖金。
7月27日下午,北郊长途汽车站内人头攒动。刘女士随人流快步走入进站大厅,突然身旁一名男子引起了她的注意,年轻人汗流满面站在安检通道外,身上背着一个大行李包,手中还拎着一个大纸箱,迟迟不肯走进大厅,神情焦虑,似乎有什么难言之隐。刘女士走上前,想询问年轻人需不需要帮助,可还没等开口,年轻人就拎起箱子往外走。此时,公交总队北土城站派出所民警正在大厅内巡逻,刘女士立即将可疑情况向民警反映。
民警接报后,拦住该男子,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并开展检查。打开纸箱后,民警发现箱子里整齐排列着7个白色塑料瓶,上面都贴有“易燃易爆物品”的警示标签。经初步了解,塑料瓶内均装有危险物质硝酸铵,每瓶约500克。民警立即将男子带回所内进一步调查。
经审查,许某某(男,23岁)本是要将这些硝酸铵安全运抵位于河北的一处实验室,但为了图省事、图便宜,他冒险携带3.5公斤的危险物质乘坐长途车。
许某某明知硝酸铵是制作炸药的主要成分,却不顾公众的安全,将危险物质带入公共场所,一旦在途中丢失或发生意外,后果将不堪设想。目前,许某某因非法携带危险物质已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经警方评定,刘女士举报的线索为“三级线索”(为防范或侦破暴力恐怖事件发挥较大作用的线索),警方向刘女士发放奖金8000元。
2014年3月1日,北京正式实施《群众举报涉恐涉暴线索奖励办法》,鼓励更多群众参与反恐防恐工作。涉恐涉暴线索包括涉及组织、策划、实施或煽动实施暴力恐怖活动等情况的线索,以及相关可疑人、事、物、车等线索。群众发现可疑线索可以通过4种途径进行举报:一是拨打“110”报警电话举报;二是通过“平安北京”微博私信功能举报;三是通过信件向公安机关举报;四是到公安机关或向执勤民警当面举报。对经核实有价值的涉恐涉暴情况、线索,北京警方将按照“重奖、快奖、多奖”的原则对举报群众进行现金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