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法院与公安协力让强制措施更有成效

司法拘留+教育疏导

  本报讯(记者侯劲松 □高远) 近日,上海市高级法院执行局与上海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总队共同签订《联合开展对司法拘留人员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机制》(以下简称《机制》),并举行专项工作推进会。上海高院执行局局长韩耀武、上海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总队队长王琦等出席会议,全市法院、拘留所相关负责人及工作人员近90人参加会议。

  记者注意到,《机制》对被拘留者交接移送、教育疏导、联动沟通等工作内容均做出了具体规定。“这对进一步规范流程,提升司法强制措施的执行效果将起到更加积极的推动作用。”韩耀武表示,《机制》的推出,标志着法院与公安在司法拘留协作上进入了新阶段。

  近年来,上海法院不断加大对拒执行为的打击力度。据统计,去年1月至今年6月,上海法院以涉嫌拒执罪移送公安79件,同时对746名被执行人实施了司法拘留。而在实践中,一些被执行人不理解法院执行工作,对司法拘留存有对抗心理,有的甚至抱着拘留了也不还钱的老赖心态。为此,上海法院在依法实施强制措施的同时,更加注重与公安拘留所形成合力,通过有针对性的教育疏导,促使被拘留者认识错误,尽快履行判决义务。

  据介绍,早在20136月,上海长宁法院与长宁拘留所联手,成立了全市首个“司法拘留疏导室”,由双方共同派员对被拘留的被执行人进行矛盾化解及教育疏导。两年来长宁法院共对107名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措施,经“疏导室”工作人员的教育疏导,其中98名被司法拘留人主动履行或由家属代为履行了义务,履行率达91.6%。至2014年底,全市各法院与各区县拘留所均完成相应签约,在全市层面推广普及。据统计,20141月至20154月,全市公安拘留所开展矛盾化解343人次,其中成功化解各类矛盾纠纷达256起。前不久,普陀法院在执行一起涉34名员工欠薪案中,依法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徐某司法拘留。拘留期间,监所民警主动配合法院做徐某的思想工作,促使他逐渐转变态度。后徐某家属带着24万元现金来到拘留所,徐某书面具结悔过,案件顺利执结。

  据了解,该《机制》明确,拘留所对法院送拘人员应当快速有效收拘,并指定12名管教民警配合法院对其进行教育疏导,法院亦应指定法官配合拘留所开展工作,必要时双方还可邀请专家、社工、志愿者等共同参与。双方还应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沟通工作情况,协调解决疑难问题,等等。

  “上海的公安监所部门主动跨前一步,积极协助法院落实执行强制措施效果,作为法院执行部门,更应进一步加大力度,依法惩治拒执行为,尽最大可能为执行申请人兑现胜诉权益。”韩耀武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