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银行”要能经受住时间的考验
今后我们怎么养老?7月28日,江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听取审议了《江苏省养老服务条例(草案)》,记者注意到,草案对江苏今后的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等方面做出了细致要求,值得一提的是,草案首次提出,今后提供养老服务的志愿者,本人或其直系亲属进入老龄后,可以根据其之前储蓄的志愿服务时间,优先、优惠地享受到养老服务。这也相当于建立一个“时间银行”,养老服务可存可兑。
据了解,“时间银行”的概念于20世纪80年代初由美国人埃德加·卡恩提出,在这个特殊的银行里,时间是唯一受认可的“货币”,会员通过为他人提供服务来储蓄时间,当自己需要帮助时,再从银行提取时间以获取他人服务。其实质是通过时间银行这个中介,将服务用时间来量化,实现劳动成果的延期支付,从而在社区达到互助共济之目的。
江苏此番在养老服务领域推出“时间银行”模式,就是把志愿者为老人们提供的服务时间储存起来,当志愿者进入老年或者是面临生活难以自理的时候,再由其他志愿者提供同等时间的志愿服务。这样的制度设计看起来十分理想,如果“时间银行”运转状况良好,在“时间存款”的储存和支取上能够进入一种良性循环的状态,那么必将有无数老人从中受益。
然而,再美好的制度真正进入实践后,总会遇到这样那样的问题。从1999年开始,我国上海、北京、成都、南京、广州、济南等地就先后开展了时间银行互助养老的社区试点。江苏省苏州市杨枝社区也于2008年起成立了“时间银行”,让志愿者将志愿服务以时间形式储存起来,日后可以从银行领取别人为自己服务的时间。但时至今日,这些“时间银行”都没能经受住时间的考验,最终陷入了难以为继、随时准备破产的窘境。
“时间银行”养老服务模式的出发点是好的,但在时间的长河里,却面临两大问题:一是志愿者的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服务强度难以量化,没有统一的标准,也缺乏权威的机构来进行记录、认证与核查;二是现代社会人员流动快,而当前的“时间银行”探索还只限于局部区域,一旦“存折”持有人搬了家,原始服务记录的兑现和接续问题就难以解决。这些问题都在制约着“时间银行”的良性运转,使“时间银行”沦为空中楼阁。
“时间银行”具有民生性、公益性和社会性,既需要政府介入,也需要民间参与。因此,我们在对“时间银行”报以热切期待的同时,更衷心希望有关方面能不断完善相关配套措施,提高统筹层次,建立统一的时间银行信息平台,解决“通存通兑”和“转移接续”问题,同时带动更多的志愿者社团、企业参与,整合社会力量和资源,共同建立长效公益机制。只有这样,才能让“时间银行”充分发挥好它的作用,体现它的价值,并最终经受住时间的考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