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泰州姜堰区检察院抓好办案质量守住司法公正生命线

    20114月,一篇网帖和一封匿名举报信同时进入了姜堰区检察院的视野,内容均指向姜堰区科技局副局长谢某,涉嫌在为企业争科技项目的过程中,向企业索取高额贿赂。

    经过十数个日夜的加班加点,检察官逐笔倒查谢某所有银行卡交易记录,并多方调查证实,谢圣亚出资创办“姜堰高新技术咨询服务中心”,并通过该单位银行账户,索取和收受涉及姜堰40多家科技型企业各类“相关费用”,再转存到谢某的多张个人银行卡上,总额竟高达1000余万元。

  由于涉案企业众多,全体反贪干警分成4个侦查小组,同时找相关企业工作人员询问情况,结果,所有证言均表明:谢某在为企业争科技项目的过程中,以帮助上级科技部门解决处理“举办科技展览”等相关费用的名义,提供北京某公司的费用发票用于入账支出,而实际上,这些费用最终都转入了谢某的个人银行账户。

    在充分确凿的证据面前,谢某不得不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罪行。2012110日,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以受贿罪判处谢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三百万元。判决后,谢某表示认罪服法,未提出上诉。

  20153月,该案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反贪部门“精品案件”,在江苏省基层检察院中仅此入选。近年来,姜堰区检察院先后获评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江苏省首批“公正司法示范点”,2014年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记集体一等功。

  荣誉的取得,离不开制度的保障。姜堰检察院视案件质量为公正司法的“生命线”,首创以“清单制+”为模式的案件质量保障体系,从源头上杜绝冤假错案,促进司法办案能力和干警队伍素质的双提升,致力将每起案件都办成精品铁案。

  “清单制+”为模式的案件质量保障体系,围绕检察官办案职权、责任担当、廉洁自律、事务管理等方面内容,形成了4大类清单共计323条,用于指导和规范司法办案工作,全面保障司法办案质量。一是建立职权清单,研究梳理各业务条线检察官职权事项,形成规范条目,确保检察官在职权范围内依法独立办案,真正实现“谁办案、谁决定、谁负责”,强化检察官独立履职意识。二是建立责任清单,着重对司法办案工作进行科学评价,确保所有案件办案流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以及办案规则的要求,法律文书格式规范、表述准确、论述严密、说理透彻。三是建立廉政清单,强化纪律约束,进一步净化检察官的生活圈、朋友圈、交际圈,杜绝人情案、关系案,从源头抓好案件质量风险防控,提高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和影响力。四是建立事务清单,探索检察权和事务权相分离,让检察官有更多的精力投入到司法办案和法律政策研究上,不断提高检察官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水平,为确保办案质量打好坚实基础。

    态度与能力相辅相成。姜堰区检察院队伍秉承公正司法的信仰,以过硬的工作作风,精湛的业务能力,勇于创新的精神,办好办实每一起案件,有力捍卫了公平与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