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中”腐败只因逾越法律管制

当稀缺资源遇见缺乏监督,利益输送就如苍蝇般蜂拥而至,而当民航业务以特殊化、专业化为幌子闪避法律管制时,无“法”情形难免带来“无天”后果,自我膨胀之下发出“敢让审计署来查我们,我就敢让南航集团的飞机都飞不起来”的嚣张声音也就不难理解。

从初衷来说,航空公司所寻求的包机、包销和合作经营的“两包一合”,其出发点还在于为降低航班的空置率,从而提高航空公司的运转效率,获取更多的利润,也借此让每一趟的客源、航班座位资源配置率能够达到最大化。然而这种本应以市场为导向的配置方式,由于调度管制权过于集中、监督流于形式而最终沦为少数群体的谋利工具,也不免让少部分人捞得盆满钵满。

不可否认的是,航空资源的稀缺有着现实因素的影响,大块蛋糕分配的背后充满着利益的诱惑,而管理局的一个时刻审批就决定了这场高峰争夺战的成败,权力之大可略见一斑。再加之航空领域涉及的各种专业管制、航空场所相对的物理隔离,以及民众乘坐普及率、关注度相对不高,这让航空系统多少充满悬念,也让公众颇觉神秘。正是这种不透明度,成为遮掩权力黑手的最佳伪装。

为数不多的航空公司,对应强权的民航管理局单位,更基于缺乏第三方的监管和曝光,这让原本广袤的天空成为了权力滥用、权钱交易的领域,让空中管制的权力变成了交易的筹码。而当空中管制的任性逾越法律天空的极限,由此导致的腐化、堕落就不可避免,另一种形式的“机毁人亡”也就在意料之中。

让“空中管制”回归法律天空,首先还在于把权力锁进法律的铁笼,需强化对决策部门的监督。这种监督不仅需提升决策透明度,更要以民主讨论的方式予以留痕记录,依法依规依流程下达相关的管制、放行决定,杜绝一言堂现象发生;其次,基于介入公共资源的分配,需加强对包机、包销和合作经营的业务进行监督,将要引入的中间机构或经营机构纳入招投标体系之中,更需基于违法违规建立相应的黑名单制度,让“两包一合”等航空问题回归法律轨道。

让市场配置回归市场,是斩断非法利益传输的最佳途径。紧张的线路、分时段集中的客源,本应通过市场高效竞争来决定优胜劣汰。决定这些稀缺线路、集中客源归属的,应当是更低廉的票价、更优质的服务、更有效的营销推广以及更充分的时段统筹规划,而绝不是通过利益输送的非法渠道,更不是通过肮脏的权钱交易。而这,显然还要理顺空管系统与企事业之间的关系,更需借此建立空管系统调度的负面清单和权力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