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施体系的思考
中国法学会宪法学副会长 周叶中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即在党的领导下,“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由于“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关键在于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施体系。因此,厘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施体系的特征、明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施体系的价值,并在此基础上全面探寻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施体系的路径,不仅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必由之路,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与发展的必然要求。
接下来我就从3个方面做一下分析。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施体系的主要特征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施体系是指保障和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规范从理论走向实践的价值体系、制度体系和实践体系。它涉及我国立法、行政、司法、守法等各个领域和层面,有赖于在党的领导下,全体社会成员的共同努力。大体而言,其具有如下鲜明的主要特征:
第一,以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为前提。第二,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规范体系为基础。第三,以“三个依法”共同推进、“三个法治”一体建设为主线。第四,以立法、行政、司法、守法的全面推进为核心。第五,以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弘扬为关键。第六,以全体社会成员的共同参与、协同为要件。
二、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施体系的重要意义
毫无疑问,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施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中枢所在,它把握了当前法治中国建设的核心难题,不仅能促进法治重要的建设从静态规范体系到动态治理体系的转换,促进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而且也将有利的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实现。
第一,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施体系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必要。第二,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施体系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必要。第三,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施体系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必要。第四,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施体系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要。
三、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施体系的基本路径
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施体系的重大价值,决定了我们应当立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施体系的基本特性,从多方面路径着手,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施体系之形成。
第一,树立宪法权威,全面推进宪法实施。第二,强化党员干部的法治思维,全面推进执政党的依法执政。第三,加强立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进社会主义“良法”体系之发展完善。良法是善治之前提。第四,强化依法行政,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五,提升司法能力,强化司法公正。第六,弘扬法治文化,实现全民守法、用法。此外,应当鼓励、引导和保障公民在法治建设过程中的参与,在参与实践中提升公民的法治意识及守法、用法的自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