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贵州省福泉市人民法院“司法确认”成化解纠纷“定海神针”
本报讯(记者刘国彬 通讯员潘德贵) 近年来,贵州省福泉市人民法院勇于探索,在司法实践和充分调研基础上,总结出司法确认制度“不收费、抗反悔、可执行、促效率”的特点和优势,对化解矛盾纠纷起到了“定海神针”的功效。
2015年,该院被确定为贵州法院系统唯一的全国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示范单位,肩负改革使命,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该院以“司法确认”工作为切入点,主动参与化解信访积案、群体性纠纷和其他敏感性纠纷等,为纠纷的彻底解决注入法律元素。2014年办结85件,2015年截至7月1共办理294件。化解纠纷类型涉及交通事故赔偿纠纷、征地拆迁安置补偿纠纷、医患纠纷、劳资纠纷等,并向城市拆迁、消费纠纷及劳动争议等领域延伸和辐射。
2014年来,福泉市人民法院以“司法确认”为切入点,已办理司法确认调解协议案件379件,为大量的矛盾纠纷画上法律句号。这一数据,意味着几百起纠纷被化解在“未诉”状态。既节约了诉讼成本和司法资源,又树立了调解组织的威信。
该院党组书记、院长杨兆颋在谈到下一步的工作思路时,表示要坚持改革思维,不懈探索“诉与非诉”无缝对接机制,以“司法确认”为切入点,扩大工作成果,并向各类调解领域延伸,主动与人社局、工会及消协等建立联动机制,共同打造解决纠纷多元化格局,完成改革使命,真正实现司法便民、司法利民、司法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