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司法将全面介入和干预家庭暴力

  本报讯(记者钟安安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黄尔梅7日在广西南宁表示,家庭暴力严重破坏家庭关系,动摇社会根基,损害国家形象,最高法已将刑事司法领域的涉家暴问题纳入审判、改革进程。今后,国家司法将全面介入和干预家庭暴力。

  全国反家暴联动机制试点工作当天在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启动。黄尔梅出席启动仪式时介绍说,近年来,中国家庭暴力犯罪形势日益严峻,有24.7%的家庭存在家暴,绝大多数受害人为妇女、儿童、老人等弱势群体;青少年罪犯中有10%从小就生活在家暴环境中。媒体报道的南京吸毒母亲饿死两女儿案、北京董珊珊被丈夫毒打致死案、福建莆田小龙被母亲刀划百痕案等,皆触目惊心。

  黄尔梅表示,为遏制家暴犯罪,最高法正积极运用司法智慧,以审判指导、规范建构、实践探索等各环节为依托,探索、推进反家暴工作。

  今年32日,最高法牵头,联合相关部门制定了《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刑事案件的意见》,这部中国首个反家暴的刑事指导性文件规范了对家暴行为的发现、干预机制,确立了相关的量刑尺度,赋予了家暴受害人有力的法律武器。

  与此同时,黄尔梅表示,最高法还通过开展“反家暴联动机制试点”,探索建立有中国特色的反家暴联动机制,首批选定了10个中、基层法院,作为涉家暴刑事司法改革试点。当天启动改革的南宁市中院便是此次改革试点法院之一。

  “反家暴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期待今后国家出台的反家庭暴力法能确立以政府为主导的多机构合作模式,形成全面反家暴的宏观格局,促成‘对家庭暴力零容忍’的社会态势。”黄尔梅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