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出台意见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

  本报讯(记者赵春艳)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出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并发布8起典型案例。

  据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庭长罗东川在最高法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是继今年328日,经国务院授权,国家发展改革委、外交部、商务部联合发布《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以来,我国最高审判机关发布的为“一带一路”保驾护航的重要司法文件。

  《意见》共16条、4个部分,明确了“一带一路”建设司法服务和保障的目标任务,主要是积极回应“一带一路”建设中外市场主体的司法关切和需求,大力加强涉外刑事、涉外民商事、海事海商、国际商事海事仲裁司法审查和涉自贸区相关案件的审判工作,为“一带一路”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意见》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提升“一带一路”建设司法保障的国际公信力。要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审理好与“一带一路”建设重点内容密切相关的涉外刑事、民商事、海事海商以及涉自贸区的有关案件,充分保护涉“一带一路”建设纠纷中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意见》同时提出,各级人民法院应建立完善工作机制,为“一带一路”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要加强工作指导、组织保障和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