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思王保树

  626日下午,我国商法学的开创者,商法学、经济法学的主要奠基人王保树教授追思会在清华大学法学院明理楼模拟法庭举行,清华大学副校长谢维和,王保树亲属、生前好友、朋友、同事、学生等参加追思会。

  谢维和代表学校对王保树教授的去世表示沉痛的悼念。

  谢维和说,“我们失去一位很好的老师,很好的法学家,也失去了一个很好的朋友。所以今天大家在这里聚会,缅怀他,表达对他的怀念。”

  来自清华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宁波大学、香港大学、对外经贸大学等王保树生前好友及学生分别发言,回忆讲述王保树生前点滴。

  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王振民发言说:“这17年和王老师一起工作,我深深地感到王老师有非常多的优秀的品质,很多值得我们学习的品格。他待人随和,开朗乐观。那时候尽管一直给王老师当副手,感觉到跟王老师一起工作,从来没有什么事情是解决不了的,天塌下来有人顶,王老师对我们法学院来讲,就是撑天的那个人,在工作当中给我们也带来很多欢乐。”

  清华大学法学院书记黎宏在追思会现场说:“王老师是我们法学院的首任院长,著名的法学家、法学教育家。在他顶峰时期离我们而去,今天我们在这里追思他在法学领域的丰功伟绩,我们今天在座的各位都受教于他,得到他的关心和帮助。”

  王保树是我国商法学的开创者,商法学、经济法学的主要奠基人,为我国商法学、经济法学的繁荣与发展以及相关立法作出杰出贡献。

  改革开放以来,王保树根据国家迫切立法的需要,积极投身于经济法、民商法等领域的研究,先后于上世纪80年代开展了经济法基础理论、企业法、公司法、竞争法等的研究,并著有《工业企业法论纲》(1985年)、《合同法》(1986)、《经济法》(1988年)、《经营法学》(1990年)、《中国企业法论》(1992年,日本)等具有深远影响的学术著作,为推动我国经济法学的发展做出了开创性贡献。

  王保树生前同事李老师在追思会说道:“王保树教授突然离世,令我痛心疾首。这无论是对中国法学界、法学教育界,还是对清华大学和法学院,都是重大的损失。特别是法学院,由于保树离去所造成的空白的影响,将会很快显现出来。我失去了一位可敬的兄长和亲密的伙伴,法学院的师生失去了一位共同敬仰爱戴的良师益友。作为我国商法和经济法学的主要奠基人、开创者和引领者,王保树教授对中国法制建设和法学人才的培养,都做出了有目共睹的学科贡献。”

  香港中文大学黄辉是法学院第一届的学生,当他讲到王保树的生前场景时泣不成声。黄辉说,“每次到这里来,我们是来开会,是来看望王老师的。今天是第一次,我们看不到王老师,以后也看不到了,我真的有一种巨大的空虚感。”

  最后,王保树的学生李伟新专门为王保树写了一幅对联,并在现场展示。李伟新说:“我们班同学知道王老师去世以后心情很沉重,拟了这样一副对联。我们是王老师最早的学生,非常悲痛。希望王老师在天堂安息!希望王老师能够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