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检察机关查办基层基础工作领域腐败案件265件
本报讯(记者周泓伯 □乔元)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于2015年1月起在全疆检察机关部署开展了为期1年的查办和预防发生在基层基础工作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专项工作开展以来,全疆各级检察机关按照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的统一部署,集中查办了一批发生在基层基础工作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苍蝇式”腐败案件,受到群众拍手称快。
记者从全疆检察机关查办和预防发生在基层基础工作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新闻发布会了解到,自2015年以来,新疆检察机关共查办发生在基层基础工作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苍蝇式”腐败案件265件,涉及313人,其中,查办贪污贿赂案件207件247人,包含贪污案件116件,受贿案件41件,挪用公款案件18件,其他32件,贪污贿赂案件涉案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共125人,占立案总数的50.6%。渎职侵权案件58件66人,其中,滥用职权案17件,玩忽职守案件27件,其他14件。结合办案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调查55次,开展案例分析35件,提出预防职务犯罪检察建议34件,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宣传警示教育648场次,受教育人数达111092人次。
针对案件呈现出的基层基础“小官巨贪”现象凸现、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案件高发、农村基层组织工作人员占比较高等特点,新疆各级检察机关采取了一系列应对办法,如扩大专项工作声势、坚持“系统抓,抓系统”等措施,形成办案整体合力、促进了腐败源头防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