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适用四罪名
本报讯(记者张晓娜) 6月8日,记者从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获悉,经过5个月的清理,由国家网信办牵头,联合工信部、公安部和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共同开展的“网络敲诈与有偿删帖”专项整治行动,取得重要进展。
截至目前,国家网信办已经分批关闭了一百余家涉嫌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的网站,清理涉嫌有偿删帖信息超过20万条,向相关执法部门移交了近千条有效举报线索,一大批大案要案线索已移交公安机关侦办。
上述大案要案中比较典型的案例包括:中央外宣办原副局长高剑云案、海南海口市公安局网警支队一大队原副队长魏壹宁案、自称中国经济网环保频道主任陈瑞刚犯罪团伙诈骗案、中国国情监察网涉嫌违法犯罪案、湖北省蕲春县特大有偿删帖案,深圳宝安有偿删帖案、凤凰网编辑邱某删帖受贿案等。
根据“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专项整治工作协调组办公室有关负责人介绍,涉及网络敲诈与有偿删帖的适用罪名主要有四个,分别是非法经营罪、敲诈勒索罪、受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该负责人还表示,目前破获的案件线索,以及关闭的网站、账号信息,很多都来自群众的举报,今后还将继续发挥群众举报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