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制定贯彻执行“两个规定”实施办法

确保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

本报讯(记者薛应军)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为认真贯彻执行《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简称“两个规定”),确保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制定了检察机关贯彻执行“两个规定”的实施办法(试行)(下称《实施办法》)。

《实施办法》指出,“两个规定”是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举措,是防止干预、插手司法活动的“防火墙”和违反规定过问案件的“高压线”。各级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要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准确把握适用范围、职责内容,严格落实记录、通报与责任追究制度等,坚持原则,不徇私情。

《实施办法》强调,各级检察机关要认真做好干预、过问检察机关司法办案活动记录;要及时对干预、过问检察机关司法办案活动线索进行处置;要严格规范干预、过问检察机关司法办案活动的通报;要严肃追究干预、过问检察机关司法办案活动相关人员责任;要健全落实“两个规定”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与协作配合,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