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庆石柱县公安局有案不立将被追究有关责任
本报讯(记者邓娟) 派出所推诿塞责、有案不立、立而不侦等突出问题如查证属实,相关责任人员将被纪委追责,甚至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从今年4月下旬至12月底,重庆市石柱县公安局纪委将开展立案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据了解,石柱县公安局开展专项治理的重点是围绕侵财、伤害、危险驾驶、交通肇事、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拐卖妇女儿童、黄赌毒等警情的处警、立案、侦办环节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开展。
石柱县公安局将集中组织督察、刑侦等警种对今年前4个月刑事警情进行全面摸底排查,通过调阅110接处警记录、评查案件卷宗、回访当事人等方法,摸清警情及立案的底数,主动发现自行查纠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台账,逐一整改。在此基础上,石柱县公安局组织专门力量每个月对上个月110刑事警情的办理情况进行抽查,抽查数量不少于300起,对仍然存在问题的办案警种和派出所,实行领导包点整治、挂牌督办、跟踪问责。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对查证属实的工作推诿、自查自纠不认真,执法腐败、顶风违纪的,或者瞒案不查、压案不报、弄虚作假的,一律从严从速查处,不仅要严肃处理直接责任人,而且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对涉嫌刑事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