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检察院贯彻“四个全面”战略布局

    本报讯(记者张勇 □蔡秀珍) 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深入学习领会中央、省委、高检院精神后,认为检察机关作为党领导下的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必须做贯彻“四个全面”的积极参与者、有力推动者和坚强保障者,自觉把检察工作融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来谋划和推进,制定出台了《关于贯彻“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推动江西检察工作全面健康发展的意见》,以力争达到三个目的:一是宣誓全省检察机关始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责任担当;二是引导各级检察院领导特别是检察长谋大局、谋长远,深入思考如何推动检察工作全面健康发展,引导全省检察人员始终胸怀大局,准确把握自身的职责使命和角色定位;三是对贯彻“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作出部署,指导全省检察机关在贯彻“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积极作为,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全面健康发展。

    《意见》共分六部分二十条,主要包括三个板块内容。第一板块阐述了检察机关贯彻“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大意义。第二板块属于主体部分,主要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密结合检察机关的职责任务进行具体部署。第三板块主要针对狠抓落实的问题,重点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研究贯彻举措,加强对下指导,建立长效机制;加强能力建设,切实提高检察人员贯彻“四个全面”的法治水平和能力素质;加强作风建设,坚持“把作风搞实、按法律办事,把风气搞正、按规矩办事”,使贯彻“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各项要求真正落实到实处,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此外,《意见》还紧密结合江西检察工作实际,提出了五项贯彻“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创新性工作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