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检察院首批155名员额内检察官诞生

    本报讯(记者葛优 □常艺彤) 近日,吉林省检察院通报,经过遴选委员会审议和表决,全院首批155名员额内检察官正式诞生。吉林省作为全国司法体制改革首批7个试点省份之一,率先迈出探索中的重要一步。

    “员额内检察官选任,是对检察人员进行分类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检察改革第一个环节,也是难啃的硬骨头。”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宣传处处长孙淼介绍,检察官员额制就是压缩现有检察官数量,定量限量管理,严格遴选,选出更优秀人才进入员额,使检察官真正承担起谁办案谁负责的主体责任。

    “这是一个重大体制改革,它触及的矛盾之深、破解的难度之大前所未有。每一个改革的设计者、推动者、参与者都应该谨记和坚持破中求稳、稳中求破原则,最大限度凝聚改革共识。”吉林省检察院检察长杨克勤说。

    吉林省检察院具有检察官资格的领导14位,按要求,可以自然转入员额内检察官,但有7位院领导主动放弃进入员额,让给一线办案的年轻干警。在省检察院具有检察官资格的253人中,最终有92名没有报名参加员额内检察官的考试。

    420日,吉林省检察改革扩大试点启动伊始,吉林省检察院就确定了省、市、县三级院同步启动改革,省院率先进行部署。目前,吉林省成为首个全国省级院改革试点启动单位。

    “首批员额内检察官全部都是经过严格审核,并按照比例严格执行的。”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陈凤超介绍,“我们采取考试+考核的严格选任程序,参加考试的检察人员要经过笔试、面试、全院干部无记名推荐、内设机构正职以上干部谈话推荐、群众无记名推荐5个环节。”

    “中央在改革伊始就明确提出,要设立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把好检察官选任的关口,确保选任公正。”吉林省检察院干部处处长刘吉山介绍,515日下午,吉林省委政法委召开吉林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成立会议,来自全省法学界的专家学者和律师代表共17人,成为吉林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委员。

    在遴选委第一届第一次会议上,省检察院汇报了首批员额内检察官推荐人选的产生过程,按照1:1.1的比例差额提交了推荐人选,并提供了推荐人选基本情况、检察工作业绩和考试、考核成绩等文件,遴选委员会各位委员综合考虑资历、个人业绩、选任成绩等情况,逐人进行审议。其中,省检察院推荐了135人,通过125人,有10人未进入员额;九台区院推荐33人,通过30人,有3人未进入员额。至此,吉林省155名首批员额内检察官正式诞生。

    检察官员额制的实行不仅带来了检察机关办案管理模式的转变,也淡化了行政化管理的色彩,引导大量优秀的、能办案、愿办案、会办案的专业人才,向办案一线靠拢,使检察机关的办案能力和法律监督能力得到明显提高,为最终实现检察官队伍的专业化、精英化、职业化迈出坚实的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