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学会会员工作座谈会召开

    近日,在中国法学会会员信息管理系统培训班即将结束之际,来自全国各个省区市的50名法学会工作人员齐聚一堂,对各地法学会会员工作进行座谈。

    各地法学会就自身工作近况,取得的成绩与未来的规划提交了汇报材料,并且在会上对面临的问题进行了集中提问。

    部分法学会工作人员提出,市县级法学会已经具有发展会员的权力,但是对会员的入会审批依旧需要省级法学会盖章,给基层法学会增加了许多工作量,询问是否可以将审批会员权限的公章下发到各个地市级法学会。

    中国法学会会员部副巡视员王益民回答说,现行的会员管理办法是2009年第六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制定的,当时地市级的法学会发展还不够,所以没有下放审批权。近年来由于法学会工作的进一步开展,地市级法学会发展迅猛超出之前预想。几年前也有人提出过这个问题,如今已变成普遍性的问题,中国法学会将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

    部分法学会工作人员还就会员审批的真实性考核、转会问题、会员退出机制、身份证信息核实等问题提出了困惑和建议,会员部对此进行了了解。

    王益民鼓励大家继续做好会员服务工作,为各地法学会、法学法律工作者服务好,将上海法学会的会员沙龙、手机短信报,武汉法学会的会员小组,哈尔滨法学会的法律诊所、吉林法学会的法律服务站等工作推广开来,努力创新,将会员工作做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