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让检察更有力?

  有责任,才达境界。李乐平先生躬耕于基层检察工作已有20余载,理论功底扎实、实践经验丰富,工作之余不忘潜心研究、著书立传。打开检察发展研究丛书之六《检察软实力研究》,犹如打开心底的快门,满书的精彩让人有醍醐灌顶的感觉。

  《检察软实力研究》一书以中国检察制度为样本,分绪论、总论与分论三篇。绪论篇围绕检察权的性质与软实力概论展开。作者从检察权的分权制约角度入手,认为宪法上的检察机关本质是法律监督机关这一观点并不客观真实,而其本质应是包含公诉、职务犯罪侦查和法律监督在内的综合性制约权。在分析时代背景基础上,作者以软实力起源(文明)为突破口,提出软实力并非无足轻重,对其深入研究,可以为如何有效行使检察权提供一条有效途径。而软实力本身,正产生于硬实力在运行中的文明与规范。

  在总论与分论中,李乐平先生高屋建瓴地将检察权与软实力相结合,提出全新概念——检察软实力。检察软实力是检察权以文明的方式行使所产生的影响力或吸引力,它既要求检察权行使主体与检察权行使方式文明,即检察软实力必然要在动态的检察权行使过程中得到体现和实现。纯粹静态的权力结构和规章制度,是无法自动获得强大的检察软实力的。作者在对检察软实力的概念、特点、基础、内涵与品质进行宏观阐述的同时,也不忘对检察软实力的具体要求、表现形式、目标、实现途径、主体要求、依赖基础与提升路径等微观问题进行阐幽发微、深入浅出的细致分析。将检察软实力具体划分为规范力、检察公信力、检察执行力、检察素质力、检察保障力与检察传播力,这种划分不仅有利于读者把握全书的构建与思想脉络,还极大程度地提高了全书的理论层次,正所谓高瞻远瞩。

  让检察更有力,离不开对检察软实力的研究。正如书中所写的那样,一个国家强大权力对内的文明使用,主要产生了政治文明和部门经济文明,其中政治文明按照上层建筑结构可划分为立法机关的文明力、执法机关的文明力、审判机关的文明力和检察机关的文明力。从古今与中外双重维度出发,不得不承认文明就是最大的软实力,检察软实力研究正是基于文明的强大生命力。检察权的行使只有坚持主体文明与行使方式文明,才能产生最终的文明力量,才能产生强大的影响力和吸引力。

  让检察更有力,离不开检察硬实力与检察软实力的协同发展。检察硬实力与检察软实力如车之两轮、鸟之双翼,缺一不可。前者以物质基础、科学技术与机构设置为内容,后者以吸引力和影响力为追求,前者为经济基础,后者为上层建筑,前者与后者相互作用,相互依存。

  让检察更有力,离不开检察诸力的配合。检察软实力应以检察规范力为表现形式、以检察公信力为目标、以检察执行力为实现路径、以检察素质力为主体要求、以检察保障力为依赖基础、以检察传播力为提升路径。面向时代,与时俱进提升检察软实力就务必坚持诸力配合,完善检察“力学”体系;坚持内外兼修,完善检察综合实力提升;坚持检察制度之开放、范本相对之稳定与检察实践之创新的基本要求,以期检察更有力。

  一读此书,或许有些迷惘与朦胧;再读此书,深感作者检察情怀之淳朴;三读此书,顿感检察魅力无限。检察软实力之概念为李乐平先生首提,此书为先生厚积薄发之大作,在检察界引起了广泛的响应,其观点犀利、论证有力,为我们推开一扇门,展现了一幅全新的检察风景。

  体悟60年的中国检察史,积累30年的检察智慧,李乐平先生深知检察力量的获得不仅需要稳妥的硬实力基础,更需要软实力的支撑和诠释。《检察软实力研究》不仅打开了一片新的研究领域,也为检察领域注入了软实力的力量。

(作者单位:广西大学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