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圆满完成区级法学会成立工作将出台《广州市区(县级市)法学会工作评估办法》

  本报讯(记者李锐忠 □张丽娥 牟桂萍) 按照广东省法学会会长梁伟发提出加快区级法学会建设步伐的要求,目前,广州市已圆满完成区级法学会的成立工作。

  自2014313日广州市第一个区级法学会——天河区法学会成立,到2015430日黄埔区法学会成立,广州市12个区级法学会已全部成立。

  广州市政法委专职副书记、市法学会常务副会长何钧启表示,区级法学会是全国法学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法学会工作向下延伸的重要渠道。区级法学会对于推动基层法治建设,促进基层依法治理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55日,广州市法学会召开了全市各区法学会秘书长第一次工作会议,并即将出台《广州市区(县级市)法学会工作评估办法》,由法学研究、法律服务、法学交流、自身建设和社会评价5部分组成,总分值100分,广州市法学会每年1月对上年的区(县级市)法学会的工作绩效进行评估,评估结果按分数高低排列,以作为广州市法学会当年向区(县级市)法学会提供专项经费资助的参考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