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法学会各研究会努力建成学习型、协同型、智库型、国际型研究会
4月25日,中国法学会研究会工作经验交流暨法学理论骨干培训会议上,中国法学会各界专家齐聚一堂、星光闪耀,共商我国法学研究发展大计。
这次会议是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推进“四个全面”重大战略布局背景下,全面谋划中国法学会各研究会建设的一次重要会议。
中国法学会会长王乐泉发表了重要讲话。
他指出,在未来,中国法学会各研究会面对我国“依法治国”的重大战略蓝图,研究会建设要树立新的更高的目标,总结研究会工作的经验,不断克服工作中的差距和不足,系统谋划,协调推进,把研究会建设成为学习型、协同型、智库型、国际型的研究会。
主动学习 前瞻谋划
——学习型研究会
“我十分认同王会长讲的,事业发展没有止境,学习就没有止境。虽然,我们刑法学研究会不乏国内刑法界的专家学者,但这些人也需要学习、需要进步,学习应该是永无止境的。”中国刑法学研究会会长、北京师范大学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暨法学院院长赵秉志说。
据赵秉志介绍,中国刑法学研究会除了举办了多场行业内的研讨之外,特别重视海峡两岸的法律交流,彼此互相学习促进理论知识增长。
据了解,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已经与台湾刑事法学会签署了学术交流备忘录,此后双方依约轮流每年举办一次学术研讨会。
“目前,我们已经与各地方司法机关联合举办了两届‘两岸刑事法治学术研讨会’,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今后我们将更加注重学术研究与理论创新,努力为中国法治建设添砖加瓦。”赵秉志说。
不仅是中国刑事法学研究会在学术研究学习方面十分重视,其他法学会也根据自己的情况努力进行着积极探索。
董必武法学思想研究会就是其中之一。
“我认为,除了法学理论创新与普及,我们更应该推广宣传我国老一辈法学人的法学思想与经验,因为只有这样才能更加清晰地认识我们现在所处的历史位置、现状、任务和发展方向,更好地为国家服务。”董必武法学思想研究会副秘书长沈厚铎说。
据沈厚铎介绍,去年以来,董必武法学思想研究会将董必武的学术思想进行系统整理,并在各高校、研究机构进行了多场次的宣讲,得到良好反馈。
“我认为,历史是最好的教科书,只有了解更多的法学历史才能够更好地进行创新,这两者是相辅相成的。”沈厚铎说。
横向联合 发挥优势
——协同型研究会
王乐泉指出,协同和创新是当今学术发展的两大最强动力。
目前,中国法学会所属的57个全国性研究会和几百个地方性研究会,构成一个庞大的研究会集群。
如何加强研究会之间的协同,形成研究会系统协同创新的工作体系,是一个十分重要的课题。
对此,中国法学会各研究会也在进行着积极努力的探索。
“当前,没有哪一个学科能单纯依靠自己的力量解决所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学科的发展越来越建立在相关学科取得的成就基础之上,打破学科壁垒,推动学科交流,是学术发展的必然要求,中国能源法学会就一直尝试着在这方面努力。”中国能源法学会秘书长、国家核电技术公司总法律顾问吴爱红说。
据吴爱红介绍,由于能源是一个比较特殊的资源,因此在法律层面上看,涉及的门类就非常多,基于此,中国能源法学会就一直积极地在建立多学科跨种类的法学交流与研究方面进行着探索与尝试。
“经过多年的努力,我们总结出了法为缘、和为贵、用为本的工作模式。近年来,我们先后参与了《煤炭法》《电力法》《原子能法》等十余部能源法律、行政法规的制定、修订工作,今年4月还承担了《能源法(送审稿)》的修改工作。不仅如此,我们还举办了亚太法协第十届能源法国际会议,在国内外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吴爱红说。
问题导向 供需对接
——智库型研究
新一届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会换届伊始,就提出要把中国法学会建设成为我国法治建设领域的国家级核心智库。
去年,新成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会研究会就是中国法学会为了打造“国家级”法学智库进行的一项重要工作。
其实,不仅于此,有许多研究会在智库领域的建设已经小有成就。
中国宪法学研究会就是其中之一。
据中国宪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韩大元介绍,中国宪法学会自成立以来,就为努力打造成为中国宪法学界的法律智库一直努力着。
尤其是在去年“54宪法”颁布60周年之际以及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依宪治国”的重要思想之后,中国宪法学研究会进行了一些学术研讨,并最终形成文件报送有关部门,收到良好效果。
尤其是《中国宪法年刊》已经入选了CNKI数据库,其中发表的所有论文均为首发,在理论界得到了广泛好评。
面向世界 有所作为
——国际型研究会
当前,中国正在以更加积极的姿态参与全球治理,发挥负责任大国的应有作用,推动国际关系民主化、法治化、合理化。
对外法学交流作为中国法学会的一项重要职责,也是研究会的一项重要工作,这么多年来各方面工作一直都在积极推进。
但在新的形势下,中国法学会从国家战略的高度进一步提升了对涉外法学交流的认识。
“西方对中国的法治模式缺乏全面认识,长期存在偏见。而非政府组织尤其是学术领域的公共外交,是促进与国际社会相互了解最行之有效的方式之一。”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武汉大学法学院院长肖永平说。
据肖永平介绍,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近年来通过一系列国际间的学术研讨,在国际上得到了良好的声誉,为推广介绍中国法学精神做了许多工作。
“我们这几年来,通过举办中美、中澳、中欧、中国-拉美等一系列法学教育交流活动,在提高中国法学话语权方面作了一系列工作。通过本次会议,我们以后会在这方面进一步加强,希望通过我们的工作能在国际间树立我国法学教育国家化现代化的形象,使得我国法治建设的理念在国际上广泛传播。”肖永平说。
此外,中国刑法学研究会、中国卫生法学研究会、中国法理学研究会、中国体育法学研究会等研究会在近年来都积累了大量的国际交流经验。
会议中,王乐泉透露,2017年的国际民事诉讼法大会将在我国举办。
王乐泉强调,这是对我国法治理念的一次重要的宣传渠道,在这次会议前,一定要更多地积累经验。
王乐泉指出,要进一步拓展法学交流范围,打通与中亚、南亚、非洲、南美的交流渠道,发现培养一批专业过硬又精通法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阿拉伯语的奇缺人才。要推动比较法学研究,为中国法治建设提供可资借鉴的经验或教训。
总而言之,在未来,中国法学会各下属研究会通过多渠道、多种类的研究发展模式,必将为我国的法学研究工作带来无限美好的前景,各法学研究会百花齐放、前景无限。